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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综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8-09-13 作者: 来源:

各位师生:

新学期伊始,学院照例开展全院综合安全大检查工作,请各位师生于9月13日-9月18日开展涉及工作的自查自纠,学院安全委员会计划于9月19日开展集中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科研实验室

1.气瓶

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4〕142号》http://shebei.对气瓶进行管理和使用;着重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瓶上柜情况,其他气瓶上架情况。

各实验室若有废旧气瓶,请按照《关于统计和集中报废废旧压力气瓶的通知》http://shebei.要求,将统计表于9月21日前发至院办柴老师处。

2.危险化学品

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http://shebei.对危险药品进行管理和使用。

着重检查化学药品是否专柜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立使用台账。化学废弃液学院每学期统一安排回收,禁止随意丢弃,废液回收前,应使用废液回收桶妥善保管。

3.消防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配电箱、消防通道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各科研实验室应配备灭火器及灭火器存放指示标牌,灭火器按照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少于1具的标准进行配置。学院可统一组织采购并安装,有意向参加的科研实验室可于下周一前报名至院办柴老师处,自行采购的实验室请参照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内设置进行安装摆放。

4.其他

《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4]105号》http://shebei.规定的其他事项。着重检查实验室用水用电、物品摆放等情况。

二、研究生工作间

1.房屋用电情况,尤其工作间配电箱是否遮挡、是否离人断电,插排是否混乱等情况。

2.房屋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会议室借用人负责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确认投影仪、空调、日光灯等设备电源已关闭,会议室卫生干净整洁;

四、办公室

教师个人办公室请各位老师自觉遵守离人断电、人走锁门等安全行为。

五、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原则上禁止堆放私人物品,若有堆放情况,请物品持有人在自查自纠期间自行整改,或搬至屋内,或搬至楼下垃圾堆放点。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放公共区域的物品,需在物品明显处张贴物品持有人信息(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请各位师生认真对照,自查整改,共同创造安全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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