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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问题的通知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09-09-21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研究生在学学习年限的最新要求,国务院学位办从2010年开始,对各类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予以学位信息电子注册,也就是说将来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同时就业派遣将受到影响。

    研究生院现对各类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进一步重申,并对已经超过或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发布处理意见,通知原文请到研究生院网上查询,链接地址:http://gs.,请大家仔细阅读,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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