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毕业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深化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工作,表彰留辽留连、扎根基层、投身重大领域重点行业等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毕业生,激励在校生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面向 2023 届毕业生评选“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和“就业榜样”,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 委培)。
二、“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良好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
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5、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 2)。
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
(二)学院对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按照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进行选拔推荐(征兵入伍和选调生不占用以上名额且无名额限制)。有意向申请的毕业研究生,请于5月26日下午15:00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提交不予参评。
(三)招生就业处确定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就业榜样”推荐与宣传
(一)就业榜样推荐要求
学院在本年度“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和学院学科建设需要以及人才培养目标酝酿“就业榜样”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毕业研究生1人,认真凝练榜样事迹,以备后期宣传。
被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就业去向: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签约单位为与专业对口的央企国企、重点行业领军企业、 科研院所等;
3、签约单位符合“国防现代化”“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 “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 “东北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
4、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
(二)就业榜样推荐程序
学院通知拟推荐的“就业榜样”候选人进行线上申报;候选人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就业榜样申请网页端操作,提交截止时间至5月29日下午16:00,材料提交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逾期不予参评。学校将在公示结束后授予获评毕业生“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就业榜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和照片 4 张。
个人简介 150-200 字,事迹材料 1000-1500 字,按照《附件 3 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材料模板》提交 word 文档。事迹材料以个人简介为基础丰富具体事例,内容主要包括:在校期间所做各项准备工作,如学业、外语、专业技能、学生工作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经历;求职择业过程、求职心得感悟、未来职业规划、求职困难及应对办法等。 照片包括 1 张证件照(不小于 500kb)、1 张工作照或者学习照(不小于 2M)、2 张生活照或形象照(不小于 2M);不得使用自拍或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