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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党员材料归档管理规定(修订)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4-10-23 作者: 来源: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档案管理,理顺管理程序,切实做好党员档案及入党材料的保管、归档、转递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档案馆共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责与纪律

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本着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党员档案和入党材料的管理。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员(组织干事)负责此项工作并为具体经办人。

具体经办人要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觉维护党员档案管理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档案馆管理人员需在各二级党组织移档记录上签字,并负责档案转递。

第三条 归档要求

1. 入党材料应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 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

3. 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自传、思想汇报等个人材料均应由本人手书(A4纸)。

4. 二级党组织应对以组织名义形成的材料,如《入党志愿书》等进行认真审查,负责人逐一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手续完备后方能归档。

第四条 归档内容

1. 预备党员转正后材料归档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入党自传

(4)转正申请书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材料

(6)政审材料

(7)《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仅学生入)

(8)《预备党员考察表》(仅学生入)

(9)群众评议等其它材料

    2. 预备党员材料归档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入党自传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5)预备党员培训结业证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预备党员考察表》

(8)思想汇报

(9)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材料

(10)政审材料

(11)群众评议等其它材料

    3.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档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思想汇报

(4)其它材料

    4. 申请入党人材料归档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其它材料

5. 国防生材料归档

 按照国防教育学院的要求,对国防生培养教育及发展的全套材料归档。

第五条 人事代理人员的党员材料归到大连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3年11月 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档案馆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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